

【编者按】在全球化浪潮与区域经济竞合的双重驱动下,阿联酋正以前瞻性视野重塑其税收版图。这个曾以零税负吸引全球资本的中东枢纽,如今通过引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消费税等多元税制,稳步构建现代化财政体系。2026年,新一轮税改即将落地——从增值税流程简化到消费税分级计征,从电子发票强制推行到反欺诈条款强化,每一项变革都折射出阿联酋对接国际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对于在阿联酋运营的企业而言,这既是合规挑战,更是战略机遇。唯有主动拥抱变化、升级风控体系,方能在税制变革的浪潮中行稳致远。
阿联酋正聚焦税收改革,2026年其税制将迎来更多变革。
作为经济多元化计划的一部分,阿联酋于2018年开征税率为5%的增值税,并于2023年实施9%的企业所得税。自2025年1月起,该国还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企业税指导方针,对大型跨国企业征收15%的国内最低补足税。阿联酋还对烟草和含糖饮料等被视为有害健康的商品征收消费税(一种间接税)。
该国预测2025财年税收收入将达到126亿迪拉姆(约合34.4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12%。其中,增值税预计贡献113亿迪拉姆,消费税收入预计为13亿迪拉姆。
随着税制日益成熟,阿联酋一直在引入更多法规和修订案以符合国际标准。
以下是2026年值得关注的一些重要变化:
财政部上月表示,将于1月1日生效的新增值税规则旨在简化纳税人的税务程序,同时确保透明度并符合国际标准。
首先,修订案规定,纳税人在应用反向征税机制时将不再需要开具自用发票,但需保留与供应交易相关的证明文件。反向征税是指将记账和纳税责任从供应商转移给买方。
“这是一个极大的简化,也是许多企业一直关心的问题,” Alvarez & Marsal税务迪拜公司董事总经理贾斯汀·怀特豪斯表示。
律师事务所Reed Smith的助理米拉·巴加恩也认为,此举减轻了企业的行政负担。
另一个关键变化是,现在提交可退还超额税款申请有五年的时间限制。该期限从可抵扣税额首次产生的纳税期结束时开始计算。
税务咨询公司Aurifer的合伙人托马斯·范赫表示,这一变化将防止增值税退税余额无限期滞留。
他表示:”那些没有积极监控其增值税退税状况,或延迟提交退税申请的企业,可能会受到联邦税务局更严格的审查,并且一旦截止日期过后,可能面临永久失去追回这些款项的权利的风险。”
怀特豪斯补充说,如果企业不采取行动,它们肯定会蒙受损失。
他表示:”这一变化符合国际最佳实践,旨在为企业和联邦税务局的税收征管工作提供更大的财务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然而,为了平稳过渡,法律包含了对旧有申请的规定。
怀特豪斯表示,对于拥有2018年至2020年进项税抵扣额(根据新的默认规则本将到期)的公司,已获得额外的宽限期。这些企业可以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未决的退税申请。
自1月1日起生效的第三个变化是,如果联邦税务局认定某项供应构成逃税安排的一部分,则可以拒绝抵扣进项税。财政部表示,纳税人必须核实供应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我们看来,这里最大的变化是旨在帮助防止税务欺诈的措施,”怀特豪斯说。
“这里针对的欺诈类型是失踪交易商——即那些收取增值税,但在向当局缴纳之前就消失的企业。这类欺诈可能很复杂,无辜的企业很容易被卷入其中(抵扣从未缴纳过的增值税),”他说。
“‘本应知情’的测试是企业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因为联邦税务局期望企业通过从发票处理转变为充当税务合规的第一道防线来发挥作用——确保他们了解交易对象,并确保他们信任供应商。”
巴加恩表示,总体而言,作为复杂供应链一部分的贸易实体和服务提供商,例如依赖退税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出口商和再出口商、拥有大量进项增值税的建筑和制造公司、自由区物流运营商,以及频繁进行跨境或反向征税交易的企业,可能会受到新规的最大影响。
怀特豪斯表示,处罚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罚与公司税下的处罚统一起来。
“这是一个合理的简化。虽然大多数罚款大幅减少,但在进行自愿披露时,罚款略有增加,”怀特豪斯说。
去年12月,财政部还表示,将针对含糖饮料引入新的消费税机制,以鼓励生产商降低其饮料中的糖含量。
分级从量模型将每升含糖饮料的税额与其每100毫升的含糖量挂钩。它适用于碳酸饮料和其他含有添加糖或甜味剂的饮料。
消费税将根据总含糖量计算,包括天然糖、添加糖以及其他甜味剂(人造甜味剂除外)。
每100毫升总含糖量在5克至不足8克之间的饮料,每升需缴纳0.79迪拉姆;而每100毫升总含糖量达到或超过8克的饮料,每升需缴纳1.09迪拉姆。
财政部澄清,烟草及烟草制品、电子吸烟设备及其工具和烟液,以及能量饮料不受新模型影响。
去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一项法令,修订了其税收程序法的某些条款,”以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并加强税收交易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原则”。修订后的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一个重大变化是,纳税人现在有五年时间(从相关纳税期结束起算)向联邦税务局申请退还贷方余额,以用该余额抵销纳税义务。
它还赋予了额外的灵活性,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贷方余额在五年期限届满后产生,或在该期限的最后90天内产生,也可以提交退税申请。
另一项修订是,联邦税务局现在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在法定时效期(五年)届满后仍可进行税务审计或发出税务评估。
虽然不属于税收立法,但阿联酋正在实施强制性的分阶段电子发票系统,作为该国企业与政府实体之间交易方式的升级。
Aurifer的法律顾问亨德·拉什万表示,电子发票要求以结构化的数字形式创建和交换发票数据,以便向联邦税务局实时报告,这标志着从传统的PDF和基于电子邮件的发票方式转变。
自愿试点预计将于2026年7月开始,大型企业将从2027年1月起强制采用。
“许多大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资源规划系统和内部控制的变更需要大量时间,因此已经开始评估其系统并接洽潜在的服务提供商,”拉什万女士说。
“然而,据观察,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型企业,可能低估了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工作量。”
Alvarez & Marsal税务迪拜公司董事总经理皮埃尔·阿尔曼表示,税收影响体现在每笔交易都将自动实时报告给联邦税务局。
“因此,从一开始就对所有交易应用正确的增值税处理变得至关重要,以确保与期末提交的增值税申报表没有差异。”
阿尔曼表示,其影响是”重大的”,因为对于首批推广阶段的企业,从2027年起未能合规将意味着无法向客户开具有效发票,从而无法收到付款,这不仅仅是税收问题,而是一个更广泛的问题。
拉什万补充说:”虽然电子发票的影响预计主要体现在操作层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应能提高数据质量、优化工作流程并改进合规流程。”
巴加恩表示,阿联酋的税收制度已达到显著成熟水平。”不断发展的税制给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带来了挑战,特别是考虑到企业所得税在该国相对新颖,”她说。
“企业应通过监控官方更新、建立正式的内部税务治理结构、维护最新的手册和政策,并进行定期审查,来主动管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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