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NGAI SIPUT:一名分包商对导致两兄弟死亡的两项鲁莽驾驶指控拒不认罪。
来自Salak Utara的52岁的Lee Kin Peng,昨天在地方法官Nurul Asyifa Redzuan面前宣读了根据道路运输法令第41(1)条的指控后,要求接受审判。
他被指控于4月5日上午7点至7点15分在怡保-瓜拉康萨38区犯下了导致17岁的Ahmad Zuhal Norazlan和他13岁的兄弟Ahmad Marikh死亡的罪行。
一旦定罪,他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和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如果被判有罪,他也将在五年内没有资格持有驾驶执照。
Nurul Asyifa将两项指控的保释金定为6000令吉,并命令李宗伟每个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直到案件结束。
李在镕还被要求交出护照,不得打扰证人。
早些时候,副公诉人S. Vitthiyeswary要求法庭为每项指控设定1万令吉的保释金,而且保释金只能由李的家人支付。
然而,律师S. Morgan要求将两项指控的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
摩根表示,他的客户已婚,有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每月收入约为2000令吉。
此案将于6月11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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