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巴鲁:周一(2月10日),一名男子在承认敲诈一名老年妇女后,被法庭判处四年监禁。
38岁的莫哈德·扎库安·贾法尔(Mohd Zakuan Jaafar)被指控对62岁的受害者造成死亡恐惧,迫使她交出100令吉现金。
1月28日上午11点,他在吉隆坡坎榜卢博新波尔的一家餐馆犯下了这一罪行,触犯了《刑法》第386条,最高刑罚是14年监禁,罚款或鞭打。
副检察官艾哈迈德·法伊兹·菲特里·穆罕默德(Ahmad Faiz Fitri Mohamad)起诉了此案,而没有代表的被告则请求从轻判刑。
“我向她要钱,并威胁要杀了她,因为她欠我钱,”扎库恩说。
在宣判之前,法官Zulkifli abdullah建议被告不要再犯,并强调他使用砍刀的行为是严重的,并且给受害者造成了创伤。
法庭判处他四年监禁和3000令吉的罚款,如果他不支付罚款,还将再判处12个月监禁。——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