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特拉贾亚,12月9日——前吉隆坡灌溉署署长拿督阿布巴卡莫哈德尤索夫在上诉法庭维持三项受贿罪后,于今日开始服26个月的刑期。
由拿督阿末扎伊迪,拿督阿兹曼阿卜杜拉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领导的三人法庭驳回了对他的定罪和判决的最后上诉。
法院对74岁的Abu Bakar发出了一份羁押令,命令他立即开始服刑。Abu Bakar在一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以4.5万令吉获得保释。
2018年,他被临时法庭判处26个月监禁和罚款133,326.40令吉,罪名是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接受一名公司老板的贿赂,包括酒店住宿和2万令吉现金。
2022年,他向高等法院提出的上诉被驳回,促使他将此事提交上诉法院。阿布·巴卡尔已经解决了罚款问题。
阿兹米法官今天一致作出裁决,裁定阿布·巴卡尔的上诉毫无根据,并补充说,对他不利的证据是压倒性的。
他还裁定两名控方证人的证词是可信的,并不是辩方辩称的共犯。
法院还驳回了阿布·巴卡尔的判决请求,他的判决被下令连续执行,这意味着他将只服刑20个月。
2018年11月23日,会议法庭判处Abu Bakar两个月监禁,并罚款10,486.40令吉,罪名是接受Mazlan Jamalludin以酒店住宿形式的贿赂,作为任命Mazlan的公司Syarikat Warna Gergasi Sdn Bhd承担Batu大坝地区合同工作的诱因。
该案件于2014年11月28日至30日在雪邦Sungai Pelek Pantai Bagan Lalang的一家酒店发生。
Abu Bakar进一步被判处4个月监禁和22,840令吉罚款,罪名是接受Mazlan的酒店住宿贿赂以保留合同。
该罪行于2015年6月12日至14日在森美兰州波德申的一家酒店发生。
他还被判处20个月监禁和罚款10万令吉,因为他接受了Mazlan的2万令吉贿赂,以避免干涉和维持合同。该罪行于2015年6月14日在波德申的同一家酒店发生。
在另一起相关案件中,DID的一名前绘图员,53岁的Mohd Nasir Mohd Isa,因收受同一家公司的贿赂而被判有罪。
他被法庭判处42个月监禁和222,500令吉罚款。他随后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但在他撤回上诉后被驳回。
在今天的庭审中,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的副检察官Noralis Mat和Muhammad Asraf Mohamed Tahir出席了控方,而Abu Bakar则由律师Ainur Azalia Ayoub代表。——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