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检方反对Toh Puan Na 'imah Abdul Khalid根据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案挑战对她指控有效性的申请。
控方表示,没有必要将Na 'imah的指控转介给高等法院,因为该申请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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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imah提出的问题不是宪法问题,也不违反联邦宪法的任何条款,”副检察官Maziah Mohaide在一份宣誓书中回应了67岁的Na 'imah在她的申请中提出的要求。
她说:“个人不自证其罪的特权不是法律规定的绝对权利,也不是宪法保障的权利。”
根据玛齐亚的说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条文是一项赋予反贪会官员权力以获取资料进行调查的条文。
“这项规定并不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因为当根据第36条向申请人发出通知时,她没有被逮捕或拘留。因此,在审判前就说违反了第5条还为时过早。
她补充说:“这一规定也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因为第36条不仅适用于申请人,也适用于根据这一规定收到同样通知的其他所有人,因此他们将面临同样的程序,而不受歧视。”
Maziah说,Na 'imah在法律面前受到平等对待,当她根据第36条被命令遵守通知时,在第8条的背景下没有歧视。
她说:“如果有其他人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受到调查,反贪会官员也会采取同样的行动。”
宪法第5条规定了人身自由,第8条涉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昨天的案件审理中,开庭法院法官Azura Alwi决定于5月21日审理Na 'imah提交的申请。
法院还将于5月9日审理她的丈夫敦达因·扎因丁于3月15日提交的类似申请。
副检察长拿督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和Mohamad Fadhly Mohd Zamry出庭,而Daim和Na 'imah由律师M. Puravalen代表。
在1月23日,Na 'imah被控故意在宣誓后提供书面声明,而这并不符合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1)(b)条文的通知条款,即Na 'imah没有申报她的一些资产。
列出的资产是两家公司——伊尔哈姆大厦有限公司和伊尔哈姆巴鲁有限公司;两辆豪华轿车——奔驰EQC400和奔驰500 SL Auto,以及8处房产——加兰宾贾的Menara Ilham,波斯武吉东古的一所房子,武吉东古的4处土地,槟城的一处土地,以及达曼敦伊斯梅尔博士的一所房子。
她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若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
1月29日,达因因涉嫌未申报资产而受到类似指控。
他的指控与他妻子面临的相似,但上市资产的使用时间是他妻子的6倍。
达因的资产包括一个银行账户、7辆豪车、38家公司和25处土地和房产,分布在吉隆坡、森美兰州、彭亨州和霹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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