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一(2月10日),一名25岁的男子在婚姻争吵中点燃了妻子的车,他在新山法院被起诉。
2月2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汽配店员工柴考峰被控在一家私立医院门前沿加兰特布劳大道纵火焚烧21岁妻子的车,给妻子造成经济损失。
周一(2月10日),当他被控纵火恶作剧时,他在法官Thalha Bachok@Embok Mok面前拒不认罪。
根据《刑法典》第435条,该罪行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
副公诉人西蒂·法蒂玛·马穆提出保释金2万令吉,并提出三个条件,要求被告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交出护照,以及不要骚扰受害者和证人。
柴的律师Goh Sze Han要求较低的保释金为5000令吉,称被告必须以3000令吉的月薪养活他两岁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
Goh还请求法院不要扣留被告的护照,因为他的工作要求他从新加坡取货。
塔哈法官允许柴以8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命令他向法庭交出护照,此外还按控方要求施加了其他条件。
法院随后将3月11日定为下次审理和提交文件的时间。
早些时候,该事件的一段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愤怒的男子用他的多用途车挡住一名女子的车,然后把汽油倒在引擎盖上并点燃了它。
据报道,柔佛巴鲁南警署助理警监劳布·塞拉马特表示,嫌疑人和受害者之间发生了误会,车内的四名乘客毫发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