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这次袭击有关的刑事指控早些时候在巴瑟斯特地方法院被起诉,在那里,丹斯洛因这次袭击被下达了为期两年的强化矫正令。
袭击发生时,受害者,也就是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正在奥伯伦的一个停车场工作,丹斯洛对他进行了充满咒骂的攻击,然后一拳打在他脸上。
这次无端的袭击给原告造成了改变生活的伤害,包括不能吃某些食物,在手术后,他的剩余但严重受损的牙齿被拔掉了。
在袭击发生的时候,法庭听取了原告“为了促进道路安全的公共利益而履行公民义务”的证词。
他在奥伯伦街设置了一系列路标,警告司机他正在操作的移动测速摄像头。
当原告坐在车里时,丹斯洛走到他面前,敲了敲车窗,指责摄像师是恋童癖者。
代理法官Levy SC表示,这一行动“似乎是由于对公共安全问题的错误和错误的关注而引发的,这是警方的职权范围,而不是公民义务主义”。
利维法官在他的判决中说,丹斯洛错误而愤怒地认为原告是一个等待接触儿童的恋童癖者。
当原告告诉Danslow他是一名高速摄像机操作员,并指着他放在车前的标志时,Danslow开始谩骂,称受害者为“狗”,并要求他打开车门。
原告一再告诉丹斯洛,他们的互动“被记录下来了”,并让他走开,但丹斯洛告诉他,他不在乎,并要求他打开车门。
当原告试图关闭窗户时,丹斯洛把它推了下来,使用如此大的力量,窗户上的固定装置失效了,窗玻璃掉进了门的洞里,使他暴露在袭击之下。
法官认为丹斯洛“瞄准了一记快速而有力的右拳”,“直接而有力地打在”原告的脸上。
丹斯洛没有就民事索赔提交书面辩护,在损害赔偿听证会之前,法院对他作出了不利于他的判决。
在听证会上,他声称自己“只是用张开的手掌用力推了原告的脸”。
利维法官说,没有减刑情节。
“被告的行为是专横的,”他说
他补充说,丹斯洛“坚持他毫无根据的治安维持者般的信念,恶毒地指责原告是恋童癖者”。
法官表示,这一令人震惊的袭击给原告留下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残疾。
法院命令丹斯洛支付401,264.45美元的赔偿金,包括收入损失以及过去和未来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