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国家和欧洲议会就欧盟有史以来第一套规则达成协议,以规范公司可持续性证书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级,这些评级指导着全球数万亿美元的投资。
欧盟正对ESG投资引入更严格的规定,因为监管机构怀疑这些公司存在“漂绿”现象,即过度夸大其可持续发展形象。
根据即将出台的规定,迄今为止不受监管的欧盟ESG评级机构将必须得到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的授权和监管。
总部设在欧盟以外的评级机构,其评级将需要得到一家受欧盟监管的评级机构的认可。
评级机构必须明确披露,他们的评级是否涵盖了公司运营对环境或人权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不仅仅是ESG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其目的是鼓励更多涵盖“双重重要性”的评级。
这对公司和环境都是双向的影响。
它已被纳入欧盟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中。
“通过透明和受监管的ESG评级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可能对我们向一个更有社会责任感和更可持续的未来过渡产生重大影响,”比利时财政部长文森特·范·佩特赫姆(Vincent Van Peteghem)说。比利时是欧盟轮值主席国,参与了协议的谈判。
“这项协议是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历史性突破,”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法国中左翼议员奥洛雷·拉鲁克(Aurore Lalucq)说,他也是谈判团队的一员。
评级机构将不得不对ESG因素分别进行评级。
如果提供单一ESG评级,则应明确E, S和G的权重,其中社会也包括人权。
环境评级必须考虑到是否符合关于减少碳排放的《巴黎协定》。
总部位于欧盟的小型ESG评级机构只需在头三年遵守较为宽松的规则,以帮助它们在一个由少数几家大型评级机构主导的行业中成长。
这些公司包括MSCI、标普全球(S&P Global)、伦敦证交所集团(LSE)、穆迪(Moody’s)和晨星(Morningstar)旗下的Sustainalytics。
欧盟国家和欧洲议会将需要正式批准该协议,该协议可能会在2025年的某个时候生效。
英国采取了另一种方式,在可能出台监管措施之前,为ESG评级机构提出了自愿行为准则。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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