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商海浮沉,利益交织处往往暗流涌动。新加坡零售界近日爆出一场涉及数千万新元的商业罗生门,超市巨头与百货集团因一纸租约对簿公堂,更牵扯出豪宅抵押、秘密贷款、WhatsApp威胁信息等戏剧性情节。这场纠纷不仅暴露了商业合作中的信任裂痕,更折射出资本博弈下的暗箱操作。当口头承诺遭遇法律文书,当私人财产卷入企业争端,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起商业诉讼,更是一部充满背叛、威胁与反击的现实商战剧。以下是案件详情,看巨头交锋如何步步惊心。
新加坡讯:超市运营商好玛特(Hao Mart)及其创始人陈金勇博士,近日起诉百货集团OG及一名个人,指控对方通过合法与非法手段合谋损害其业务,导致重大损失。
这起于1月16日提交的诉讼,亦将陈博士的妻子张秀玲女士列为原告。双方争议的核心,正是陈博士夫妇共同拥有的位于杰维斯山(Jervois Hill)的优质洋房(GCB)。
根据起诉书,原告三人向OG及第二被告亚当·尼古拉斯·埃米利亚诺(Adam Nicholas Emilianou)索赔5750万新元(约4480万美元)。埃米利亚诺是OG董事兼股东郑雪芬(Hazel Tay)的丈夫。原告指控被告通过合法及非法手段合谋实施侵害。
纠纷源于好玛特租赁了OG百货原位于乌节路160号的零售空间。好玛特承租后,该建筑更名为“品味乌节”(Taste Orchard)。
p>早在去年9月,好玛特旗下的次租户突然被告知须在12月31日前撤出“品味乌节”。多名次租户向媒体表示对此通知感到震惊,并计划向好玛特索赔相关损失。
此次纠纷已至少引发另外两起诉讼。
好玛特于2021年11月与OG签订租约,租期七年半,原定2023年2月开始。由于出现问题,租约条款曾多次修改。
2023年8月4日,OG与陈博士签订融资协议,由OG作为贷款方向陈博士提供6620万新元贷款。这笔贷款导致陈博士夫妇位于杰维斯山17和19号的住宅物业(即该优质洋房)被设定抵押。
原告方指出,OG向并非租约当事人的陈博士提供贷款,此举非同寻常。
他们指控OG和埃米利亚诺“错误地共谋结合,其唯一或主要目的是损害原告并造成损失”,包括破坏或摧毁好玛特的业务。
原告补充说,被告的动机“完全不合理且不正当”。
根据起诉书,原告一直告知被告再融资进展(包括与华侨银行的洽谈),但被告却强迫他们提供敏感和/或机密信息。
原告声称,好玛特与OG后来达成口头协议,OG同意给予好玛特合理的还款时间,并允许赎回抵押。
据称,OG已知晓华侨银行于2025年9月25日向陈博士夫妇发出贷款要约,提供5750万新元贷款用于赎回抵押。
然而,OG随后改变立场,并于2025年10月21日就“品味乌节”租约事宜起诉好玛特。
原告进一步声称,2025年10月23日,埃米利亚向好玛特聘请的一位企业财务顾问发送了WhatsApp信息。
据称,埃米利亚诺在信息中表示,OG在过去10个月中“只向陈博士提了一个要求”,同时给予他时间和机会重组业务和资产。
埃米利亚诺据称写道:“他无法回应我们的要求,这表明缺乏合作。如果这是你们选择的道路,请别指望有任何回报。”
原告理解该要求是让好玛特不要对OG的诉讼提出抗辩。他们将其视为OG将违背此前口头协议的“威胁”。
此后,据称OG反对赎回抵押,使陈博士夫妇面临因未履行华侨银行贷款要约而需支付取消费用的风险。
OG就此发出了催款信,并指示接管人采取步骤接管杰维斯山物业。原告认为,这些行为意图“进一步损害”夫妇二人,属于滥用法律程序。
此外,原告亦以“非法手段合谋侵害”为由提起诉讼。他们指控被告在已同意通过一家公司(Advanced Integrated Manufacturing Corp)的融资来赎回抵押并偿还融资协议款项的情况下,错误地对赎回通知提出异议。
他们还认为,被告不正当地试图利用接管人的权力,包括出售杰维斯山物业的权力。
除索赔外,原告还寻求法院命令,确认其赎回抵押的权利,并阻止OG取得或出售杰维斯山物业。
原告亦要求法院裁定贷款额度下的欠款金额,并允许他们支付该金额以解除担保。
原告由维塔律师事务所代理。据该律所称,OG的律师(来自德尊律师事务所)已收到法院文件。
媒体已联系德尊律师事务所寻求被告方回应。
维塔律师事务所亦在另外两起相关诉讼中代理好玛特。其中一起诉讼涉及起诉博纳产业(PropNex Realty)及其一名经纪人,指控其在“品味乌节”租约事宜上作出虚假陈述。
随后,OG以涉嫌违反“品味乌节”租约为由起诉了好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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