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拿督斯里纳吉今天告诉高等法院,SRC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会(BOD)如果不同意公司的决定,或者认为政府的指示影响了公司的方向,他们可以自由辞职。
71岁的纳吉布引用了一个过去的例子,他说,前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基沙雷(Tan Sri Mohd Bakke Salleh)在2009年10月出于类似的担忧辞去了一马发展公司的职务。
“总的来说,任何不同意公司意见的人,他们都可以辞职,或者和我见面,说‘我不同意你让我们做的事情’。”这件事有进一步讨论和决定的基础。
“作为(当时的)首相(首相),我不会做任何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因为我已经在宪法下宣誓保护公司,”纳吉布在回答律师拿督Gurdial Singh Nijar博士的盘问时说,他代表第三方被告和前SRC董事拿督Suboh Md Yassin。
Gurdial询问纳吉关于从SRC转移20亿令吉的事情,以及他作为SRC的唯一股东对董事们的指示有何期望。
纳吉布进一步表示,董事会一直坚持他对公司的战略方向,然而,他们执行这一方向的方式被证明不利于公司的利益。
他承认,董事会遵循他的指导是合理的,但他强调,这些指导的实施必须符合法律标准,并优先考虑公司的最大利益。
他解释说:“即使是在追求国家目标时,他们仍然需要遵守法律标准和公司的章程(M&A)。”
纳吉布也谈到了古迪尔提出的一个误解,古迪尔暗示他是SRC的“父亲”。
纳吉布:我必须纠正你。如果你说SRC是我的孩子,那我绝对不是孩子的父亲。
古戴尔:好吧。这意味着我们错误地把你归类为一个有远见的人(设立SRC)。
纳吉:有远见是可以的,但是作为SRC的“父亲”?绝对不是……因为我们有文件证明这不是我的主意。
2021年5月,在新管理层的领导下,SRC提起诉讼,指控纳吉布违反信任,滥用权力,个人从公司资金中受益并挪用该资金。
SRC国际此前将五名董事从诉讼中除名,纳吉布仍是唯一被告。然而,高等法院允许纳吉布向他们发出第三方通知。
该公司正在寻求法庭声明,要求纳吉布对公司的损失负责,因为他涉嫌违反职责和信任,并要求他赔偿他们所遭受的4200万令吉损失。
法官拿督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的审判将于10月24日继续进行。——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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