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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裁定,植物性食品可以继续使用传统上与肉类相关的术语进行销售和推广,只要它们的成分有明确的标签,并且不误导消费者。
上周五,欧洲法院(ECJ)裁定,欧盟成员国不能阻止食品制造商为吸引消费者而给素食食品贴上传统上与肉类有关的标签,前提是他们清楚地说明产品的实际成分。
法院表示,只要一个国家没有为植物蛋白食品建立一个特定的法律名称,那么牛排、香肠、肉排和汉堡等与肉类有关的常见术语就可以用来营销素食食品。
2021年,法国一项旨在提高消费者透明度的法律禁止使用“素食汉堡”或“素食香肠”等与肉类相关的术语来推销由植物蛋白制成的食品。
倡导团体,包括欧洲素食联盟(EVU)和法国vvac (AVF)对该法令提出质疑,认为它与欧盟法律相冲突。
2023年8月,为行政和司法提供建议的政府机构法国国务委员会(French Council of State)将此案提交给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后者是解释欧盟法律的主要权威机构。
现在,欧盟法官裁定,虽然成员国可以为食品创造合法名称——也就是说,使用特定的术语来指代特定的食品,包括植物性替代品——但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就不能阻止植物性蛋白食品的制造商使用通用的描述性名称来标记产品。
该法院强调,其决定并不影响成员国在其认为营销具有误导性的情况下执行消费者保护规定的权利。
欧洲素食联盟(European Vegetarian Union)欧盟政策经理拉斐尔·平托(Rafael Pinto)在对该裁决作出回应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确保食品标签的清晰度,我们可以推广植物性替代品,努力实现环境目标,并提高欧盟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植物蛋白产品在整个欧盟越来越受欢迎,但这些产品应该如何在单一市场内贴上标签和销售仍存在不确定性。
欧盟法院的裁决可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包括比利时和意大利在内的国家正在考虑引入与法国类似的法律。
2017年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法律问题,当时欧盟最高法院被要求解决在大豆和燕麦饮料等植物性产品中使用乳制品相关术语的问题。
当时,欧洲法院裁定,只有含有真正乳制品的产品才能使用牛奶、黄油或酸奶等术语,这导致以植物为基础的替代品在欧洲货架上被标记为“饮料”。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欧盟的食品标签一直受到监管,在欧洲销售的大多数产品的贸易规则都属于共同农业政策(CAP)下的欧盟共同市场组织(cmo)。该框架管理着整个欧盟的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生产和贸易。
2020年,在关于欧盟农业补贴最新改革的讨论中,欧洲议会拒绝了将与肉类相关的名称专门用于由动物部位制成的产品的企图。这一决定是在欧洲议会议员投票反对一系列旨在对植物性产品实施更严格标签规则的修正案之后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