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媒体正在报道澳大利亚的同性伴侣前往加拿大结婚,公众就是否应该像两对墨尔本夫妇所寻求的那样,承认这种结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当时的总理约翰·霍华德强烈反对同性婚姻和收养,他认为这是对传统婚姻的侵蚀。
一封来自总检察署的建议信说内阁部长们“可能希望考虑”是否不允许新的ACT法律。
信中说:“没有直接的先例可以否定已经颁布的澳大利亚首都领地立法。”信中还指出,联邦此前已经修改了领地的自治立法,以减少他们制定有关安乐死法律的权力。
澳大利亚总理和内阁部的一份评论称,霍华德政府此前曾表示,只会在“最特殊的情况下”支持联邦干预,推翻民选政府的法律。
尽管新的澳大利亚首都领地法律可能符合这一标准,但PM&C表示:“我们也注意到,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前首席部长、参议员(加里)汉弗莱斯(Gary Humphries)和(凯特)卡内尔(Kate Carnell)女士公开反对澳大利亚政府干预”该地区同性收养方面的改革。
霍华德一直支持他的政府在2004年4月修改《婚姻法》的决定,明确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外,并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
“我们有一个选择:澳大利亚议会可以定义婚姻,或者可以把它留给法官,”霍华德在12月表示。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首先介入,制定定义,我们提出的定义反映了当时政府的观点。”
这一定义从2004年一直持续到2017年,直到议会在一次邮政调查后立法赋予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
霍华德表示:“我投了反对票,但我输了,另一方赢了,事情就是这样。”“我不叫特朗普。”
霍华德政府对《婚姻法》的修改受到了LGBTQI团体的猛烈抨击,但这位前自由党总理坚持认为,这些修正案反映了当时的观点。
他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多数人认为婚姻不是一男一女的结合是不可想象的。”
“那种认为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偏见辩论的想法是无稽之谈。”
2013年,澳大利亚首都领地立法议会投票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这项法律被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否决。
总检察长给霍华德内阁的建议是,对婚姻的传统理解“可以在立法中得到加强”,并补充说,法律可以“明确阻止海外同性婚姻得到承认”。
“这样的修改将作为政府立场的声明,但可能会引起争议,”该建议表示。
尽管有这样的警告,但在马克·莱瑟姆(Mark Latham)领导的工党反对派选择不反对之后,这些改革在两党的支持下获得了通过。包括绿党和澳大利亚民主党在内的中立议员对此进行了反击。
2004年《亲子法》允许同性伴侣收养子女,而2004年《性歧视立法修正法》禁止基于性或关系状况的歧视,主要是在社会保障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服务以及诽谤方面。
2004年,PM&C支持修改《婚姻法》的提议,“以阻止承认在海外进行的同性‘婚姻’的要求”,因为这“与总理阐明的澳大利亚政府既定政策相一致”。
但是,该部门表示关切的是,“拟议的防止变性人结婚的办法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在婴儿出生时应用拟议的性别指标可能无法明确确定其性别的情况”。
同样,总检察长的建议指出,在《婚姻法》中对“男人”和“女人”的定义是基于他们出生时的性别,这不仅会阻止手术后变性人以他们重新分配的性别结婚,而且还会阻止双性人结婚。
根据出生时是否有男性或女性性器官来定义性别是“不够的”,因为阴阳人“通常在出生时根据外表被分配了错误的性别”。
与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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