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South Carolina Supreme Court)周三裁定,在该州,电刑、枪决或注射死刑都是合法的死刑形式,因为囚犯可以选择他们认为最不痛苦的方式,因此没有一种死刑可以被视为残忍或不寻常的惩罚。
该州于2021年通过了一项法律,将电椅或枪决作为死刑犯的合法选择,随后做出了这一决定。该法案将电刑定为默认的死刑执行方式,之所以提出,是因为南卡罗来纳州无法采购到用于注射死刑的药物,而注射死刑仍然是其他州使用最广泛的死刑执行方式。
囚犯们提起诉讼,称电刑和枪决会造成极大的痛苦,是南卡罗来纳州宪法禁止的残忍、体罚或不寻常的惩罚。
但他们的论点在很大程度上被最高法院的五名大法官驳回,其中大多数是保守派。预计该裁决将允许重新执行死刑,使用所有三种方法。自2011年以来,该州没有处决过一名囚犯,目前南卡罗来纳州有32名死刑犯。
大法官John Cannon Few在多数派意见中写道,这些方法“不能被认为是残忍的,因为死刑犯可能会选择让国家采用他和他的律师认为会给他带来最小痛苦的方法。”
由共和党控制的州议会通过的这项法律,很少有人写道,并不是“试图施加痛苦”,而是“真诚地努力使死刑不那么不人道,同时使国家能够执行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