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fizul对吉隆坡国际机场枪击案的七项指控表示认罪

科技作者 / 花爷 / 2026-02-2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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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打巴鲁:周三(2月19日),38岁的旅行社经理Hafizul Hawari在法庭上对包括非法持有枪支在内的七项指控进行了认罪。 

  

  哥打巴鲁:周三(2月19日),38岁的旅行社经理Hafizul Hawari在法庭上对包括非法持有枪支在内的七项指控进行了认罪。

  去年4月24日,在祖基菲里·阿卜杜拉(Zulkifli Abdullah)法官首次向他宣读七项指控时,他拒不认罪。本周二(2月25日),祖基菲里·阿卜杜拉(Zulkifli Abdullah)法官将听取案件事实并宣判。

  在第一项指控中,他被控非法持有一支格洛克19奥地利手枪,这是1971年《火器(加重刑罚)法》第8条规定的罪行,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和至少6次鞭刑。

  在第二项指控中,他被控在没有有效执照的情况下持有33发PMC 380 AUTO子弹,根据1960年枪支法令(法令206)第8(a)条文,如果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在第三项指控中,Hafizul被控未经许可持有一个装有球形鞭炮的透明塑料包装,这是1957年《爆裂物法令》第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定罪后两者并处。

  关于第四至第六项罪名,他被控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25(1)(o)条持有三名分别为29岁、34岁和35岁的人的三张身份证。

  Hafizul还被指控在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108(3)(f)条文下驾驶带有假注册号的白色轿车。

  该罪行最高可处以2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定罪后两者兼施。

  据称,所有罪行都是去年4月15日下午3点左右在一所私立医院院内的一辆白色轿车内发生的。——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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