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的能源部门正处于十字路口,目前已被近6万亿卢比的循环债务所拖累,这一危机威胁着该国的经济和能源安全。循环债务是指电力购买者无法从配电公司(Discos)收回的金额,随后未能支付给独立电力生产商(ipp)。尽管循环债务在2006年就出现了,但它的种子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埋下了,当时巴基斯坦与ipp签订了一项短视的协议。
ipp和循环债务的引入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政策制定者在没有评估ipp对电力部门的长期影响的情况下就同意了ipp的条件。通过购电协议(PPA),无论用电量如何,ipp都得到了保证回报和容量支付的激励。
容量支付要求电力购买者即使在生产的能源没有供应给国家电网的情况下也要支付,也就是说,合同是建立在接受或支付的基础上的。最近,在最高法院提出了请愿书,其中请愿人祈祷1994年,2002年和2015年的电力政策被宣布无效,因为购电协议和执行协议(IA)是在没有竞争性招标和任何合理依据的情况下签订的,这已经被最高法院接受了听证会。
鉴于这些协议中的争端解决条款和政策中规定的放弃主权豁免,最高法院是否能够推翻当事人自治原则,宣布这些协议无效?
ipp高昂的发电成本源于他们在燃料采购方面的自主权,巴基斯坦能源结构的很大一部分依赖于煤炭和炉油等进口燃料。这种依赖导致了发电成本的膨胀,并使该国受到国际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增加了电力成本,使其公民负担不起电费。
由于电力购买者无法从电力消费者那里收取费用,因此它拖欠向电力供应商支付的款项。根据与巴基斯坦政府签订的担保协议,如果电力购买者违约,政府将承担责任。当付款仍未支付时,ipp援引争端解决机制,往往迫使政府进入昂贵的仲裁程序,并给公共财政带来沉重负担。解决这一难题对于确保能源安全、经济稳定和恢复投资者信心至关重要。
循环债务的连锁反应是深远的,影响到投资者、ipp的运营,最终影响到消费者。当付款延迟或政府拒绝履行担保迫使纠纷进入仲裁时,投资者信心就会受到侵蚀。持续存在的问题可能阻碍未来的投资,可能使巴基斯坦容易受到能源危机的影响。
在业务上,ipp面临现金流限制,限制了其购买燃料和维持业务的能力。与此同时,循环债务导致的电价上涨给家庭和行业带来了不成比例的负担。在巴基斯坦,高等法院颁布的法令认为获得电力是一项基本权利,这引发了人们的疑问,即巴基斯坦负担不起的电力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这是另一种诉讼时机成熟的情况。
当前的首要需求是电力部门的重组和电力购买者的私有化。巴基斯坦必须与电力供应商谈判修改购电协议,因为电力购买者的私有化或重组构成现有协议中的违约事件。政府应该对ipp有信心,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同时修改给予ipp的过分优惠。
此外,购电协议应该基于接受和支付模式,而不是目前的接受或支付模式,这样电力购买者就不必在没有需求或没有向国家电网供电时支付容量费用。
2020年,巴基斯坦与ipp签署了几项谅解备忘录,以减轻电力部门的财政负担。这些谅解备忘录虽然有希望,但需要国家电力监管局(National Electric Power Regulatory Authority)的批准和ipp贷款人的同意。贷款人是否会同意这是另一个有待回答的问题。
为了避免纠纷,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获得公平的结果,并确保与ipp保持一定的距离,让ipp参与建设性对话以修订购电协议和实现部门私有化至关重要。
总之,巴基斯坦的循环债务危机是一个多方面的挑战,需要采取紧急行动。虽然ipp在满足国家能源需求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它们的作用必须与该行业的财务现实保持一致。重新谈判协议和电力市场私有化可以解决循环债务问题,同时促进可持续能源的未来。拖延只会加深危机,危及经济增长和巴基斯坦2.4亿人民的福祉。
本文作者是律师事务所Cornelius, Lane & Mufti的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