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舆论的聚光灯下,真相往往比戏剧更曲折。世越号沉船事故已过去多年,但其引发的法律纠葛与经济追索仍未平息。近日,韩国政府为收回事故应对成本,针对已故前Semo集团会长俞炳彦名下疑似借名股份提起的诉讼,在一审与上诉中接连败诉。这不仅仅是一起涉及120亿韩元股份归属的经济案件,更折射出法律举证的高门槛与资产追讨的复杂性。当民间伤痛与国家追索交织,司法如何权衡证据与正义?公众又该如何看待这场跨越数年的法律拉锯战?以下为您梳理事件关键脉络。
政府为收回世越号沉船事故应对相关费用,对已故前Semo集团会长俞炳彦名下疑似借名股份提起转让诉讼,但在一审和上诉中均告败诉。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18-3庭(审判长金贤敏)近日就政府提起的上诉案作出判决,维持一审结果,裁定政府败诉。该诉讼涉及价值约120亿韩元的股份追索,被告为Semo集团关联企业韩国制药前代表金惠京。此前金惠京被质疑以个人名义代持俞炳彦名下多家非上市公司股份,扮演实质“财务管家”角色。
政府于2017年7月提起诉讼,旨在覆盖包括《世越号特别法》规定的赔偿金在内的相关支出。诉讼要求转让清海镇海运公司(世越号运营方)2000股、Semo集团关联企业正石化学2万股、集团控股公司I-One控股5.5万股等六家企业总计32.6万股股份,总价值约120亿韩元。
政府依据关联企业高管的陈述主张“这些股份系为俞炳彦名义信托持有,实际归属俞炳彦”,但金惠京反驳称“股份系用劳动所得及继承资产等自有资金直接购得”。
去年2月,一审法庭判决支持金惠京,指出“政府主张多属推测或缺乏明确性,无法认定名义信托关系”。此次上诉法院亦强调“政府上诉理由与一审主张无实质差异,即便审查新证据,仍认为一审认定事实及判决结果正当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