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特拉贾亚:在撤销几起刑事案件后,司法部门被不公正地描绘成恶棍,尽管是检察官决定撤销这些案件的。
首席法官敦东古麦文表示,司法机构因在撤回刑事案件后作出相应的命令而受到谴责,导致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受到侵蚀。
然而,她说,当检察官撤销指控时,法院只有两种非常有限的后果选择之一。
“根据实际情况,有两种选择,要么是发出不等于无罪释放的释放令,即通常所说的‘DNAA’,要么是无罪释放。
他说:“法院不能转过身来,向检察官坚持指控仍然存在。
“司法机关和检察官都有各自的宪法规定的职能,两者都必须得到公正的判决,以便行使各自的权力,相互排斥。
“最近,包括去年,检察官决定撤销对某些知名人士的刑事指控。
昨天,她在布城国际会议中心(Putrajaya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Centre)举行的2024年法律年开幕式上发表演讲时说:“这些决定并没有受到公众的特别欢迎,但大部分责任都落在了司法部门身上。”
她说:“当一项指控被撤销时,做出唯一可用的相应命令的法官被描绘成腐败,有时被描绘成无能,有时两者兼而有之。”
她说,公众没有理解的是,决定撤回案件的人是检察官,而不是法院。
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总检察长同时也是检察官,有权就一项罪行在伊斯兰法庭以外提起、进行或中止任何诉讼。
东姑迈蒙说,法官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是被任命的,因此不会对公众舆论、民意或情绪做出回应。
她说:“在最真实的意义上,法官被赋予了完全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决定的独立性,而不必担心他们的决定会产生政治或社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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