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55岁的男子认为帮助事故受害者是他的责任,却因为在自己的汽车上安装了四个红蓝警示灯而被罚款。他还在自己的车上贴上了“应急小组”的贴纸。
林金龙先生告诉《新民日报》,去年1月,他目睹了两辆车在泛岛高速公路上相撞。
他停下来帮忙,为一名手被安全气囊割伤的司机提供急救。
训练有素的急救人员会在车上配备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灭火器和担架。他解释说,他在停车协助事故现场时使用警示灯是出于安全考虑。
“我在网上购买了警示灯,并将它们安装在我的车的前后。只有在事故现场停下来帮助伤者后,我才会启动它们。”
然而,在协助受伤的司机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辅助警察到达并询问了他关于灯光的事情。他们还记下了他的身份信息。
第二天,林先生收到了一份通知,要求他在2月4日前将自己的汽车送去检查,原因是他未经授权安装了额外的警示灯。
他还收到了另外两笔100美元的罚款——一笔是由于没有送车去检查,另一笔是由于未经授权安装警示灯,这两笔都违反了《道路交通法》。
“我没有遵从,因为我对自己的行为问心无愧,”他说。
690047年:[[国家免疫日]]
这篇文章首先发表在《新报》上。复制需获得许可。
车辆交通/道路规则新加坡警察部队(陆路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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