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2024年11月20日,国际刑事法院第十审判分庭(“国际刑事法院”或“法院”)根据审判判决判处哈桑·阿格·阿卜杜勒·阿齐兹·阿格·穆罕默德·阿格·马哈茂德10年监禁,分庭认定他犯有2012年5月初至2013年1月29日在马里北部廷巴克图犯下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一些指控。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国际商会上诉分庭对判决提出上诉。
主审法官金伯利·普罗斯特法官宣读分庭裁决摘要。她强调,量刑阶段是本次审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一阶段的诉讼程序还强调了问责制、承认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以及国际社会承诺谴责在本案中犯下的严重罪行的重要性。
为了确定判决,分庭评估了每项罪行的严重程度,包括Al Hassan先生的参与程度和意图,以及是否存在任何加重和减轻情节,以及Al Hassan先生的个人或个人情况。
分庭考虑了减刑情节,即Al Hassan先生在2012-2013年期间协助平民的轻微行为以及他在调查阶段与检方的合作。这些减轻罪行情节的存在不应被理解为以任何方式减轻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包括它们对受害者的影响。分庭特别认为,这一联合判决与罪行的严重程度相称,这些罪行包括迫害、酷刑、其他不人道行为、残忍待遇、侵犯人格尊严、残害肢体和未经正当程序判刑。
Hassan先生根据本法院命令被拘留的时间,即2018年3月28日至2024年11月20日,将从刑期中扣除。分庭驳回了辩方关于扣除哈桑先生自2017年4月21日以来在马里被拘留的额外时间的请求。
图像

下一步:被判犯有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内罪行的人员在同意执行国际刑事法院判决的国家服刑。如果量刑判决成为最终判决,国际刑事法院院长在听取被判刑人的意见后,应从表示愿意接受被判刑人并已与本法院签署了有关协议或根据与本法院签订的临时协议的国家名单中指定一个执行国。与此同时,哈桑将继续留在国际刑事法院拘留中心。
将在适当时候处理与受害者赔偿程序有关的问题。
还应当指出,该判决目前仍可上诉。
背景:本案于2020年7月14日至15日开庭审理。2024年6月26日,第十审判分庭以多数票决定,判定哈桑先生犯有2012年5月初至2013年1月29日在马里北部廷巴克图犯下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该地区当时由武装团体“伊斯兰后卫”和伊斯兰马格里布基地组织(AQIM)控制。辩方和检察官都于2024年9月18日提出了对本案判决的上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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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判决
决定摘要
句型问答:英语;法语
视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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