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闽-一名本地承包商今天在会议法院对两年前使用伪造银行对账单获得价值95,420令吉的维修工作合同的两项指控表示不认罪。
在法官贾森·尤加宣读指控后,45岁的被告法伊扎尔·Md·亚辛开始认罪。
根据指控书,被告不诚实地向纳闽教育厅提交了伪造的Efqi Jaya 2019年12月和2022年1月的银行对账单,以申请SK Pantai的维修工作合同。
据称,他于2020年3月14日在该部门位于金融园区的办公室犯下了这一罪行。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471条制定的,该条款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有。
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将3月24日定为提审日期。
在另一起案件中,另一名承建商也被控使用伪造的银行对账单,从纳闽公司(LC)获得价值278,790令吉的树木、灌木和花卉浇水服务,合约为期两年。
据称,30岁的Mohd Asyraf Kula向LC提交了一份伪造的M a Berkat企业公共银行有限公司2019年6月的银行对账单,以申请合同。
早在2022年1月31日,他就被控在2019年使用虚假文件获得纳闽大学外部水网工程和相关工作的160万令吉招标而被审判。
这两项指控都是根据《刑法》第471条提出的。
贾森法官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将3月24日定为提起两项指控的日期。——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