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今天,一名司机在开庭法庭被控两项罪名,一是割断继子的手,二是强迫继女喝尿。
38岁的被告R.Segaran在法官Izralizam Sanusi面前对法庭翻译宣读的两项指控表示不认罪。
对于第一项指控,该男子被指控于12月15日凌晨5点在Dang Wangi的一套公寓里,割断了他14岁的继子的手。
对于第二项指控,Segaran被指控于12月16日早上7点在同一地点强迫这名10岁女孩喝下装在瓶子里的尿液。
被告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被起诉的,该条文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监禁20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Roslizi Sulaiman没有提出保释,因为她担心如果被告被保释,两名受害者的安全会受到威胁。被告没有律师代理。
法院将该案定于2月28日开庭审理。——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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