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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9月18日(韩联社)——周一,检察官要求对反对党领袖李在明(Lee Jae-myung)发出逮捕令,罪名是违反信任、贿赂和其他与丑闻缠身的土地开发丑闻有关的指控,以及他涉嫌参与一家公司向朝鲜非法汇款的指控。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Seoul Central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指控李在镕在2014年至2015年担任城南市市长期间,在城南市百岘洞公寓项目中给予私人开发商特殊待遇,违反了200亿韩元(约合1506万美元)的信托。
检察机关的拘捕令申请是在绝食进入第19天的李某因身体状况恶化,于上午被送往医院后发出的。李某的血糖急剧下降,几乎失去了知觉,于上午7点10分被送往附近医院。

检察机关认为,李相洙涉嫌在食品研究院旧址开发公寓项目中,通过偏袒给首尔市造成200亿韩元左右的损失。
据称,这家名为城南R&D PFV的私人开发商,在李明博市政府莫名其妙地取消了在那里建造租赁住宅的原计划,允许开发商向消费者出售住宅后,获得了暴利。
李相洙还涉嫌在担任京畿道知事的2019年至2020年期间,以协助自己访问北韩和推进京畿道与北韩的智能农场共同事业为目的,通过副知事,要求内衣企业双峰羊毛集团向北韩非法汇款800万美元。
此外,李会昌还涉嫌在2019年与熟人有关的违反《选举法》案件的审判中,要求一名企业家为自己提供虚假证词。
对李在镕的拘捕令的审理只有在国会全体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
起诉的前试图拘留李的腐败指控在另外两个情况下,凭借Daejang-dong发展丑闻和争议的企业捐款的足球俱乐部——告吹后,今年2月被捕的议会反对运动。
此后,李会昌表示有意放弃宪法保障的国会议员不受逮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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