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一名8岁的印尼女孩左腿严重受伤,疑似是保姆邻居的孩子造成的。
这一事件发生在4月11日加江的一所房子里。
加江副警长穆罕默德·纳西尔·德拉赫曼说,将要求五个人提供证词,以协助调查。
据马新社报道,他在昨天的一份声明中说:“该案件属于2001年儿童法第31(1)条,涉及虐待或忽视儿童的罪行。”
他呼吁有信息的公众前往任何警察局,或拨打014-620 9960联系调查警官穆罕默德·塔斯尼姆·穆罕默德·诺。
与此同时,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南希舒克里说,该部正在调查此事,因为有一位有关人士报告了此事。
“该部仍然对涉及儿童安全和保护的案件深表关切。
她说:“如果你意识到或目睹任何与儿童有关的事件,请毫不犹豫地向阿富汗卡西热线15999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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