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吉布和欧文暂时从CBT案中被释放
吉隆坡:经过六年的等待,高等法院决定搁置66亿令吉的刑事失信案,该案涉及拿督斯里纳吉和丹斯里莫哈末伊尔万斯里加。
由于检方在2018年开始的案件中“过度拖延”,两人都被判无罪释放(DNAA)。
昨天,大法官穆罕默德?贾米尔?侯赛因(Muhammad Jamil Hussin)批准了这位前总理和前财政秘书长提出的dna重组动议通知。
法官穆罕默德·贾米尔在他简短的判决理由中表示,控方没有遵守刑事诉讼程序法典。
“尽管听证会日期多次确定,但审判无法进行。这是一次过分的拖延,”他说。
法院指出,控方没有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1A条的规定,即在开始审判前必须向被告人提供某些文件。
法官穆罕默德·贾米尔(Muhammad Jamil)随后下令向两名被告提供所有六项指控的dna。
“dna鉴定命令不会影响控方的案件。检方仍然可以重新起诉他们,”他说。
他还要求将保释金退还给被告。纳吉布和莫哈末·欧文各自支付了100万令吉的保释金。
早些时候,代表纳吉布的律师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和代表Mohd Irwan的律师Datuk Seri K. Kumaraendran提出,即使在控方没有申请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使用其固有权力授予dna鉴定。
“这个案子已经拖得太久了。已经六年了。我祈祷陛下今天能了结这件事。”库马拉恩德兰说。
法庭此前从副检察官穆罕默德·赛夫丁·哈希姆·穆萨米(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领导的控方那里得知,他们对审判中使用的机密文件的解密没有控制权。
涉及的文件来自内阁会议、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部以及交通部。
2018年10月25日,71岁的纳吉布和67岁的莫哈末·伊尔万·斯里加对六项涉及向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支付66亿令吉政府资金的CBT指控表示不认罪。
纳吉布和莫哈末·欧文被指控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在布城财政部大楼犯下所有罪行。
他们是根据《刑法典》第409条和《刑法典》第34条被起诉的,该条规定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
Mohd Irwan后来称dna证明了他的清白。
“我相信不会有针对我的案件,因为包括付款在内的一切都是按照政府程序进行的,并得到了内阁的批准。
“我是清白的。希望我现在可以去朝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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