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员Hafidz Roshdi被指控故意伤害他当时的妻子Nurul Shuhada Mat Shukri,由于总检察长办公室(AGC)已经驳回了他的代理,此案将继续进行审判。
副检察官艾琳·纳比拉·阿曼尼·威廉姆斯-亨特今天在吉隆坡库布巴鲁地方法院提起此案时转达了此事。
她说:“控方希望在审查案件的所有事实后继续审理此案,并要求法院确定审判日期。”
法官Nurul Izzah Hasan Basri将听证会定在明年1月20日,并命令30岁的Nurul Shuhada出席庭审。
在诉讼中,代表哈菲兹的律师Datuk Akberdin Abdul Kader告诉法庭,Nurul Shuhada已经撤回了去年7月6日关于该事件的警方报告,并且不打算继续审理此案。
他说:“投诉人是案件的主要证人,通常情况下,当投诉人不想继续审理案件时,控方会撤回指控。”
然而,阿克伯丁表示,辩方尊重检方继续审理此案的决定。
去年3月13日,30岁的哈菲兹本名穆罕默德·哈菲兹·罗什迪(Muhammad Hafidz Roshdi)对自愿伤害Nurul Shuhada的指控拒不认罪。
这名男演员被指控对该女子的左脸颊打了三拳,导致该女子(当时是他的妻子)出现割伤、瘀伤和肿胀。
据称,该案件于去年3月2日凌晨3点22分在Sungai Buaya收费广场出口附近发生。
这项指控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提出的,该条文可判处最高一年的监禁或最高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并与同一法典第326A条文一起宣读,该条文规定,根据第323条文定罪,最高刑期为监禁的两倍。
去年2023年7月27日,沙阿南伊斯兰低等法院证实,这对夫妇是在一次谈话中离婚的。——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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