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周五(12月20日),一名前护士在地方法院对一项欺骗一名妇女以提供婴儿供收养的指控进行了无罪辩护。
40岁的Mahirah Mohd Yusof被指控欺骗38岁的N. Jay Letchumy Naidu,让她相信她是在把孩子送去领养,并让受害者在1月20日至6月7日期间在森都州Kepong Baru的一处房屋里分期支付15950令吉给被告。
这项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420条有关欺诈的规定提出的,一经定罪,最低监禁一年,最高监禁十年,并处鞭刑和罚款。
副检察官Hench Goh在一份担保书中提出了6000令吉的保释金,而代表Mahirah的律师Faris Ezani则提出了较低的保释金,理由是被告失业,有四个孩子,患有糖尿病和贫血。
裁判官Aina Azahra Arifin将保释金定为5500令吉,并定于2月13日审理此案。
律师Reenajit Kaur Golen为受害者做了一个观察简报。——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