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近9年前,一名前保安因医疗疏忽导致脑部受伤,被判180万令吉赔偿金。
太平高等法院法官努尔·鲁温纳·努尔丁裁定,28岁的P. Thinnagaran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主张,并将赔偿金判给了他。
2016年1月2日下午1点05分,Thinnagaran在Jalan Transkrian骑摩托车时与一辆汽车相撞,随后被送往太平医院接受治疗。
据马新社报道,她在12月24日发布的判决书中表示:“法院判给原告一般、特殊和加重损害赔偿,并命令被告集体向原告支付总计180万令吉,其中包括15万令吉的诉讼费。”
Thinnagaran于2019年提起诉讼,并将政府、太平医院院长和三名医生列为医疗过失的被告。
在她的判决中,Noor Ruwena法官表示,如果被告在他入院后对他进行了适当的诊断、治疗和更密切的监测,他的大脑本可以避免永久性损伤。
她补充说,在医院遭受的伤害显然是被告违反照顾义务的结果。
“由于被告集体违反注意义务,原告所遭受的伤害还包括精神创伤。他的精神健康受到影响,因为他有认知障碍。
她说:“在整个事件发生后,原告压力很大,不再是平常的自己,不得不依靠别人来满足他的个人需求。”
法官表示,Thinnagaran仍然需要他的母亲作为他的主要照顾者。
被告对判决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