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因受贿被判入狱三年,罚款8万令吉

自然科学作者 / 花爷 / 2025-05-28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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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阿拉姆:一名下士军衔的警察因两年前受贿1.6万令吉,今天被法庭判处3年监禁和8万令吉罚款。  法官Awang Kerisnada A

  

  沙阿拉姆:一名下士军衔的警察因两年前受贿1.6万令吉,今天被法庭判处3年监禁和8万令吉罚款。

  法官Awang Kerisnada Awang Mahmud判处37岁的Azrol Khalil入狱一年,如果他不缴纳罚款。

  阿旺在宣读判决书时表示,被告通过腐败获取钱财,不值得信任,因此没有资格穿警察制服。

  “被告作为警察威胁受害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贿赂,这一切都是因为被告有警察的职位,这意味着被告没有履行委托给他的职责。因此,他确实没有资格穿警察制服。”

  阿兹罗尔被控收受一名50岁男子的1.6万令吉现金,作为他作为一名警官结案的诱因,该名男子针对一名正在接受贡巴克警察总部商业犯罪调查处调查的个人进行商业刑事案件。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2年2月7日,地点是巴都洞穴里戈巴克塔曼普里玛的一家餐馆。

  他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694法令)第16 (a)(B)条文被起诉,并根据同一法令第24(1)条文受到惩罚,一经定罪,违法者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和不少于贿赂金额或价值的五倍或rm1,以较高者为准。

  然而,在被告代表律师p.g. Cyril的请求下,法院批准了暂缓判决,将保释金从之前的8000令吉增加到1万令吉,并允许在周四(11月28日)支付。

  早些时候,西里尔在他的上诉中要求法院对他的客户施加最低刑罚,因为这是他的第一次犯罪,他被停职的薪水是原来每月2700令吉的一半,而且他必须抚养他的妻子和孩子。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检察官Mohd Aliff Shaharuzaman随后要求法院判处适当的刑罚,以表明公众不要参与犯罪。

  “这也符合反腐败政策。被告还使用了他的上级官员的名字(当以腐败行为威胁时),这玷污了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名声。”——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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