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国家元首有权对在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领土上被军事法庭审判的所有罪行给予赦免、缓刑和缓期。
一个州的统治者或州长对在他的州内所犯的一切罪行也有类似的权力。
这载于《联邦宪法》关于赦免权的第42(1)条。
第42(2)条文亦指出,在不违反第(10)条文的情况下,在不影响联邦法律有关因良好行为或特别服务而减刑的任何条文的情况下,如果判决是由军事法庭或在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行使管辖权的民事法庭作出,则由联邦或州法律赋予的对任何罪行的减刑、缓刑或减刑的权力,可由国王行使。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此项权利可由犯罪发生地的统治者或州长行使。
另一方面,第42条第3款规定,如果一项罪行全部或部分是在联邦以外或在一个以上的国家犯下的,或在令人怀疑是在何处犯下的情况下,应被视为是在审判它的国家犯下的。
就本条款而言,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纳闽联邦直辖区和布城联邦直辖区均应被视为一个州。
第42(5)条规定,为每个州组成的赦免委员会应由联邦总检察长、该州首席部长和不超过三名其他成员组成,他们应由统治者或州长任命。
司法部长可不时以书面文书将其作为董事会成员的职能委托给任何其他人,统治者或总督可任命任何人暂时行使由他任命的缺席或不能行事的董事会成员的职能。
第42(6)条还解释说,由统治者或总督任命的赦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并有资格连任,但可以随时从委员会辞职。根据第42(9)条,赦免委员会在就任何事项提出意见之前,应审议司法部长可能提出的任何书面意见。
周五,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赦免委员会宣布,正在服刑12年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提前获释。
这是在1月29日的赦免委员会会议上决定将他的刑期减少一半之后发生的。
纳吉支付的罚款也从原先的2亿1000万令吉减少到5千万令吉。
现年70岁的纳吉布自2022年8月23日起一直在加江监狱服刑,此前他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资金。
2022年9月2日,他向王室提交了赦免申请。——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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