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雪兰莪,12月24日——一名幼儿园教师在之前承认虐待一名11个月大男婴的指控后,今天在这里的会议法庭上改变了她的辩护。
24岁的努尔·苏哈达·萨哈鲁丁在法官努尔·玛迪娅·穆罕默德·雷扎再次宣读指控后,改变了自己的认罪请求,并于2月4日提交了文件。
副检察官Elyza Amira Habeeb Rahman进行了起诉,而该女子由律师Harnidawati Awangku Ibrahim代表。
去年12月20日,Nur Suhadah在巴生法庭首次被指控犯有该罪行时,她已经认罪。今天法庭将听取案件的事实和判决。
她被指控于去年12月13日下午6点15分在punak Alam的一家托儿所虐待这名男孩。
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