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 Trí Thành
企业国有资本管理重大改革正在形成。
《国有资本管理和企业投资法》草案(简称第69号法)已提交国会第八次会议征求意见,计划于2025年5月第九届会议通过。新法律预计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第69号法草案将取代2014年起实施的现行《国有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资本管理和使用法》(第69/2014/QH13号法)。这部新法律可以被视为一场改变观念和创新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方式的“革命”。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持续而富有挑战性的过程。它始于国家改变了对这些企业在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看法。国有企业的固有特征,如所有权角色、利益冲突和权力下放,使改革进程变得困难。
根据一份政府报告,目前有841家国有资本企业,国家投资总额达VN?1.752万亿(690亿美元)。2023年的税前利润比上年下降了13%。
这些数据表明,考虑到国有企业拥有的资源,它们的表现不如预期。一个原因是它们缺乏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自主权和责任。因此,新的法律草案被视为释放国有企业潜力,解决限制和抓住发展机遇的关键一步。
经修订的第69号法引入了一个新的法律框架,其中有许多积极的变化,正如其名称所反映的那样。该法将重点放在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上,删除了“生产和经营”一词。这一变化扩大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将不同类型的投资纳入其中,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些行业。它体现了一种更简单、更灵活的方式,使法律更容易理解,同时体现了国有资本管理改革创新的精神。
第69号法草案的一个重点是国家的所有权角色和管理角色的分离。国家一旦向企业投资,就成为企业的法定财产。国家作为专业投资者,不直接管理企业。它只监督资金流动,而企业根据商业法运作。投资后的国有资本被认为是企业的资产,明确了国有资本在企业中的管理。
法律草案重新定义了“国有资本投资企业”,以更好地反映其真实的经济性质。它将国有资本定义为国家所有并投资于企业的部分,企业按其所有权份额收取。
草案还明确了政府、总理、各部委、省级人民委员会、国有资本代表和企业在国有资本投资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责任,明确了国有管理和国有代表的区别。
但是,修改后的第69号法律是一部复杂的法律,有许多新的规定和复杂性,需要进行彻底的分析。
主要的挑战源于国有制的固有问题,如委托代理问题、利益冲突、道德风险和代表的层次。人们还对代表的能力、问责制和监督表示关切。这些问题在大型国有企业和重点企业中尤其难以解决。
例如,分散国有资本所有权代表可能会限制企业的自主权和创造力。然而,权力下放仍然是必要的,因为企业往往缺乏国家管理机构的长远眼光。主要的挑战是在给予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投资方面的决策自由与确保对政策的充分监督之间找到平衡。
现行的第69号法由于没有明确界定“国有资本”和“企业资本”的界限而面临许多困难。根据现行规定,国有资本投资于企业仍被视为国有财产,这意味着企业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能自主经营,例如借款、筹集资金或分配股息。这造成了复杂的程序,延误了决策,阻碍了价值数十亿美元ng的资本流动。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出资的企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目前,如果不明确资本是国资还是国资,企业将继续受到《国有资本管理法》严格规定的约束,而不是按照更加灵活的《企业法》进行管理。这种模糊性还导致难以识别管理主体,在需要批准业务活动时造成混乱。
新法有望解决这些问题,明确规定国有资本在投资于企业后,成为企业的资本,属于企业并受企业管理。这一变化将使企业在利用资金进行投资、扩大生产和结构调整方面更加灵活。企业还可以自由决定股息分配或筹集资金等事项,而无需等待管理机构的批准。

对于重点企业,许多人建议政府应制定一份在每个阶段管理国家重要行业中起主导作用的企业的具体清单,并制定适合这些企业的条例和财务管理规则。
由于这些企业在微观层面上运作,它们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总体问题,其任务的复杂性涉及资本效率以外的因素。因此,决策需要综合考虑。
国家对这些重点企业投资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创造利润,而且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国防和其他服务于国家发展的领域。此次法律修订旨在使国有企业像市场上其他企业一样灵活经营,充分履行现有职能和任务。
与重点国有企业分享权力的建议可能包括:国家制定高层决策,企业向政府提出机会或潜在领域,或企业在批准的战略范围内独立运营,风险补偿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最大的挑战是找到一个平衡监督与自主的解决方案。如果管理过于松懈,风险就会增加;相反,严格的管理会扼杀创造力和灵活性。因此,必须尽快完善法律框架,创造有利于增长的营商环境,帮助国有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经济中的作用。
法律草案还需要明确从资本代表到直接管理企业的各方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等级。问题在于协调权力,确保企业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同时保持国家的严格监管。
由于时间压力和快速变革以抓住新的全球机遇的需要,没有时间犹豫。市场不会等,我们要加快法律修订,建立更加灵活的制度,给国有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和创造力,让它们充分发挥潜力。
V? Trí Thành是前中央生态研究所副所长经济管理(CIEM)和联合国成员财务和Mo政策谘询委员会。拥有生态学博士学位澳大利亚国家经济研究所南京大学,Thành主要承担研究和提供co就有关宏观经济的问题进行协商经济政策、贸易自由化和国际化eco部分经济一体化。其他感兴趣的领域包括机构Nal改革,金融体制和生态发展经济学。他是越南新闻专栏分析师之选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