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定适用于在马来西亚拥有800万用户的服务
作为确保更安全的网络生态系统的新监管框架的一部分,马来西亚拥有至少800万用户的社交媒体和在线消息平台将被要求从8月1日起向政府申请许可证。
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表示,在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案生效后,未能获得应用服务提供商类别许可证将构成犯罪,并可能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网络安全专家方仲福(Fong Choong Fook,音)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许可框架将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但其实施将面临障碍。
“最大的障碍是执法,以及执法人员是否精通此事,甚至是否受过良好的培训来处理所涉及的问题,”方说,并补充说,提高公众对法规的认识等其他措施也至关重要。
“社交媒体用户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社交媒体平台和信息服务运营商必须遵循的合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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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给他们机会让运营商负起责任,并要求撤下帖子等等。”
为企业管理网络安全治理和数据隐私框架的注册欺诈审查员雷蒙?拉姆(Raymon Ram)表示,MCMC的新监管框架是在加强网络安全方面迈出的一步,尤其是对儿童和家庭等弱势群体。
雷蒙表示,此举也符合全球惯例,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做法,这些国家已实施法规,以确保数字平台对其托管的内容负责。
他补充说:“这一举措不仅保护了用户,还将马来西亚定位为数字安全的领导者,为其他国家树立了先例,因为该框架旨在平衡数字连接的好处与数字空间内强大保障的需求。”
“政府必须确保社交媒体对孩子们是安全的。”
雷蒙表示,马来西亚应对不断上升的网络犯罪案件,如网络诈骗、网络欺凌和对儿童的性剥削,是及时的。
“MCMC的倡议是对这些威胁的直接回应,旨在通过要求平台遵守更高的问责制和合规标准,创造一个更安全的在线生态系统。
“通过要求牌照,MCMC确保平台积极参与防止其服务被滥用于非法活动,促进更安全的数字环境。
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与meta和谷歌等主要平台的合作意味着一种合作方式,这对有效实施和执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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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报》也联系了抖音等相关利益相关者,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应。
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MCMC表示,许可要求符合内阁的决定,即社交媒体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遵守马来西亚法律。
该等服务是根据《2000年通讯及多媒体(发牌)(豁免)令》获豁免发牌。
“这个新的监管框架只适用于符合许可资格标准的服务,而不涉及其用户,”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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