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022年10月17日,一名恋童癖者发现8岁和5岁的姐妹在公寓里玩耍,并偷看了里面。
姐姐以为这名22岁的性犯罪者是一名快递员,就跟着他走到外面,看到他在做猥亵的事。
然后,这名恋童癖者抓住了这名8岁女孩的手,继续他的猥亵行为,直到女孩在她姐姐的呼唤声中挣脱,他才逃跑。
当警方突击搜查林启恒的家时,他们在他的设备上发现了成人和儿童色情内容,以及在公共游泳池穿着泳衣的幼儿的照片。
在306个视频和313张图片中,有11个视频和125张照片对儿童进行了性或冒犯性的描述。
林被判入狱30个月,鞭刑四下,罪名是侵犯女孩的尊严和持有虐待儿童的材料。
他还承认了另一项无关的鲁莽行为指控,即在2022年8月将装满水的塑料杯从五楼扔到一楼,击中了一名路人的脖子。
在周四(9月26日)公布的一项判决中,地区首席法官Jill Tan表示,此案的关键问题是,即使没有触碰孩子的私处,冒犯孩子谦逊的罪犯是否应该受到鞭刑。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是否有理由对持有虐待儿童材料的人施以鞭刑,因为其中一些内容描述了“残忍和身体虐待”。
“就本案的事实而言,我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谭法官说。
现年24岁的林没有前科。心理健康研究所(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评估他有恋童癖,这对他来说是“自我障碍”。这说明他对自己的性取向感到苦恼。
在她的受害者影响陈述中,这名8岁的女孩说,自事件发生以来,她一直难以入睡,经常哭着入睡。
她会做噩梦,梦见林某再次对她做同样的事,然后她会哭着醒来。事件发生后,她也害怕陌生男人,不再信任除了父亲和亲戚以外的男人。
女孩的母亲证实了她的噩梦和睡眠困难。她说她的女儿需要接受心理咨询,而且变得比以前更安静了。
控方要求判处33至36个月的监禁和6次鞭刑,而辩护律师拉斐尔·路易斯则要求判处10个月零3周的监禁。
路易斯先生辩称,不应该施以鞭刑,因为他的当事人“没有侵犯受害者的隐私”。
他说,他的当事人在犯罪后寻求恋童癖治疗,配合调查,“非常羞愧和懊悔”。
这位律师表示,此案的结果将“对他未来的就业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在她的分析中,谭法官说,就受害者的持久创伤而言,心理伤害是不可低估的。
“被告的律师提出,没有对受害人的病情作出临床诊断。
“然而,根据她和她母亲的受害者影响陈述,这件事显然给她留下了创伤,”法官说。
她甚至问她的母亲,为什么上帝选择她成为这种罪行的受害者——当然,一个孩子永远不应该遇到这样的问题。
“幸运的是,受害者的母亲有智慧,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并向孩子解释了她在帮助抓住罪犯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只希望受害者能及时理解这一观点。”
谭法官表示,林某的犯罪行为有所升级,表明他确实对他可能遇到的儿童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她补充说:“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在此案件中,除监禁外,再加上鞭刑,是一个适当的阻吓措施。”
“然而,由于他在这方面是初犯,我的观点是,两下(对于谦虚的愤怒指控),而不是控方要求的三次,就足够了。”
她还同意应该对虐待儿童的材料施加鞭刑,因为两个视频涉及“残忍和身体虐待”。
一些孩子的脸也可以在视频和图片中看到,在虐待儿童的材料中描绘的最小的是四岁。
法官总结道:“虽然判决肯定会对被告的未来前景产生不利影响,但我的观点是,这是对他的行为进行惩罚的必要结果,不能说这是毁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