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两名男子被控参与了新加坡里程碑式的30亿新元(22亿美元)洗钱案。
周二(4月2日),苏文强被判有期徒刑13个月,苏海金两天后被判有期徒刑14个月。
这些术语的长度一直是网上讨论的焦点。
这两人是去年8月在一场打击行动中被捕的10名嫌疑人之一,当局查获了数十亿美元的资产。
苏文强缴获了近600万新元现金、车辆、奢侈品和酒。
他承认了一项持有601706新元犯罪所得的罪名,以及一项将502431新元犯罪所得用于购买一辆梅赛德斯-奔驰的罪名。
另外九项指控,其中一些也涉及犯罪收益,也被考虑在他的判决中。
苏海进的1.7亿新元资产被没收,其中包括汽车、公寓和乡村俱乐部会员资格等。
他承认了14项指控中的3项。这些指控包括拒捕,以及两项通过其空壳公司的银行账户持有约140万新元犯罪所得的指控。其余的指控在量刑时也被考虑在内。
他们的犯罪所得指控是根据《腐败、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提起的。
苏文强的两项罪名都属于刑法规定的获取、拥有、使用、隐瞒、转移犯罪行为利益罪。根据这一条款,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最高可处以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苏海金的罪名是持有或使用有理由怀疑是毒品交易或其他犯罪行为收益的财产。违法者可被判入狱3年,罚款15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这两人都没有被指控从受害者那里骗取钱财。
相反,他们的洗钱罪涉及隐藏来自犯罪活动的资金,以便这些资金看起来来自合法来源,可以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