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四,一项将查阅公共记录的时间要求纳入阿拉巴马州法律的法案接近最终通过。
众议院以101票对0票通过了由迪凯特共和党参议员阿瑟·奥尔(Arthur Orr)提出的SB270法案。
由于众议院做出了修改,该法案回到了参议院。两周前通过该法案的参议院可能会同意这些修改,并将该法案提交给州长凯·艾维(Kay Ivey),后者可能会将其签署成为法律。
阿拉巴马州法律规定,公民有权检查和复制公共记录,但没有要求政府机构在任何特定时间做出回应。这被认为是该法案的一个主要弱点。
奥尔的法案由塔斯卡卢萨共和党众议员辛西娅·阿尔蒙德(Cynthia Almond)在众议院提出,规定了机构必须承认请求的时间和必须提供实质性回应的时间。
阿拉巴马州新闻协会执行主任费利西亚·梅森表示,该法案将是加强法律的重要一步。该协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加强法律力度。
梅森说:“我们对这项法案的希望和意图是建立时间表。
她说,这项法案建立了一个有利于公众和保管这些记录的机构的程序。
该法案将索取公共记录分为两类。
标准的请求是那些需要少于8小时的机构工作人员时间来完成的请求。时间密集型请求是指那些需要超过8小时才能完成的请求。
该法案要求各机构在收到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对于标准请求,各机构必须在确认后15天内作出实质性回应。实质性答复是指提供请求的记录,同意在规定的地点或时间提供记录,同意在支付合理费用后提供记录,或拒绝请求并解释原因。
各机构可以书面通知请求者,以15天为单位延长响应时间。
该法案称,如果在收到确认后的30个工作日或60个日历日内未填写申请,则视为申请被拒绝。
对于时间密集的请求,截止日期是不同的。各机构必须在45个工作日内提供实质性答复,并可在45天内延长。如果在180个工作日或270个日历日内对时间密集型请求没有实质性答复,则推定该请求被拒绝。
该法案规定,政府机构不必对模糊、雄心勃勃、过于宽泛或不合理的要求作出回应。
该法案将修改法律,适用于阿拉巴马州的居民,并表示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