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年轻女孩之一的一名少女被一位家庭朋友性侵,她说她无法回忆起童年的快乐回忆,因为“他在那里”。
这名73岁的男子在中央刑事法院承认了四项罪名,包括与两名受害者有关的强奸、强奸未遂和性侵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匿名性,他不能透露姓名。
这起犯罪事件发生在2012年至2019年之间,地点在蒂珀雷里郡。两名投诉者是堂兄妹,案发时分别为4岁和10岁。
这名男子是受害者家属的亲密朋友。他没有前科。
当地警方告诉安妮罗兰最高法院,这起案件于2021年曝光,受害者接受了专家gardaí的采访。
第一名受害者说,当她去他家取东西后,这名男子摸了她的臀部,当时她只有10岁或11岁。这是一系列侵犯行为的开始,包括不适当的触摸和亲吻。
有一次,这名男子在要求女孩帮助他完成一项任务后试图强奸她。女孩一边尖叫一边打他。他让她不要告诉任何人。
当她上中学时,那个男人的冒犯行为就停止了。
第二名受害者四五岁,当时正在拜访住在该男子附近的亲戚。第一次,他把手伸进她的裤子里,不恰当地摸了她。
这名男子在不同的场合强奸了她三次,第一次是在她五六岁的时候在一个亲戚家里。她告诉gardaí,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感到不舒服。
另外两起强奸事件发生在他家里,当时他给了她饼干。她描述了自己的痛苦和不适,并说这名男子随后带她去了一个亲戚的家。
受害人影响陈述
现年17岁的第一个受害者在法庭上宣读了她的影响陈述。她描述了她的“整个童年都是由性接触组成的”,并表示该男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
她说,他的行为“毁了我生活的方方面面”,她“无法回头”,也无法回忆起童年的快乐回忆,因为“他在那里”。
这名少女表示,“为我本可以成为的人感到悲伤很伤心”,并补充说,这名男子辜负了她和家人的信任,她永远不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在宣读她的影响陈述时,第二名受害者(现年16岁)说,她12岁时才能够告诉任何人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她说,虐待让她远离家人,因为她不想去那个地方,因为她觉得不安全。
这名女孩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掌握了更多的知识,这导致了她的羞耻感和自杀念头。她参加了心理咨询,并补充说,她的母亲“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会有这种感觉”。
她觉得她一开始不能告诉她的母亲,因为她觉得她会对她“生气”。她有信任问题,感到孤独和孤立。
她说,刑事诉讼过程让她和她的家人感到痛苦。她说,她“有时觉得如果我不提这件事会更好”。
两名受害者在陈述的最后都表示,希望在这个过程结束后,他们可以开始继续自己的生活。
认罪
一名调查警察同意辩护律师的说法,即他的当事人在选择陪审团之前的审前听证会上认罪。大家一致认为,这一抗辩对控方有利,使原告免于提供证据。
警方还同意,该男子此前没有犯罪记录,也没有引起警方的注意。
辩护律师要求法院考虑他的当事人的认罪,这意味着“毫无疑问,他们的申诉的有效性悬而未决”。
他指出,他的当事人在认罪时发表了道歉,并表示他受命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表达他的当事人的道歉和悔恨。他的当事人在认罪后也被拘留了,考虑到他的年龄,入狱对他来说将是一段更艰难的经历。
他的当事人很早就离开了学校,在阅读和写作方面有困难。他有很好的工作经验。律师请求法庭尽可能宽大处理他的当事人。
法官Siobhan Langford将该名男子还押候审,并将案件押后至二月二十六日在沃特福德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