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尼拉,菲律宾-陆路运输特许经营和监管委员会(LTFRB)周一警告公用事业车辆(PUV)运营商,如果他们犯下、未能预防和不报告基于性别的性骚扰案件,将受到惩罚。
通过第2023-016号备忘录通告,LTFRB呼吁PUV运营商“确保在PUV内没有基于性别的性骚扰行为,或者任何委员会都得到适当的关注并报告给有关当局。”
LTFRB主席Teofilo Guadiz III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正在指导我们的PUV操作员、司机、售票员和他们的员工,通过这份备忘录通告,确保安全空间在任何时候都受到保护,不受任何形式的性骚扰。”
他补充说:“他们有责任防止和报告这些针对乘客的行为,更重要的是,确保他们自己不会犯下这些行为,因为后果将是严重的。”
根据备忘录,根据《11313号共和国法》第11条第1条或《安全空间法》定义的基于性别的性骚扰的具体行为,如诅咒、嘘声、不必要的评论、性别歧视的辱骂、手势或基于性别、性别或性取向的嘲笑行为、有害的言论、性笑话、侵犯个人空间的言论、冒犯性的手势、暴露隐私部位、抚摸、其他类似的猥亵性行为、跟踪、触摸、掐或刷他人身体部位等行为被视为应受惩罚的行为,会受到惩罚。
根据瓜迪兹的规定,PUV操作员、司机、售票员和员工如果被发现实施基于性别的性骚扰行为,将被处以5000比索的罚款,第一次违规的车辆将停运六个月;第二次违纪罚款1万比索,并停运一年;第三次违法,罚款1.5万菲律宾比索,并吊销车辆的公共便利证书。
另一方面,如果PUV操作员、司机、售票员或员工未能阻止该行为并向当局报告,则第一次犯罪将被处以5000比索的罚款,第二次犯罪将被处以10000比索的罚款并暂停相关车辆三个月,第三次犯罪将被处以15000比索的罚款并吊销车辆CPC。
除罚款外,交通运输局亦可建议陆路运输办事处(LTO)暂停或取消该车辆根据RA 11313的驾驶执照。
与此同时,该通知还要求所有PUV运营商张贴诸如“baawal ANG BASTOS!”(LTFRB备忘录通告第2023-016号),以及“ISUMBONG SA LTFRB!”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LTFRB表示,不遵守将违反CPC的条款和条件,并将根据第2014-01号联合行政命令实施处罚。
该备忘录涵盖了所有获得LTFRB颁发的公共便利证书(CPC)、临时管理局(PA)或特别许可证的PUV运营商,包括他们的司机、售票员和员工,但不包括租赁卡车(TH)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