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双胞胎的母亲赢得了与美国航空公司的和解,因为机组人员让一个女儿坐在一个陌生人的腿上。
来自俄勒冈州的律师埃里卡·汉密尔顿(Erika Hamilton)在一笔小额索赔和解中获得了4500英里的航空里程。据《今日美国》报道,在2月8日的航班上,她和18个月大的双胞胎女儿独自旅行,这让她感到“被轻视和骚扰”。
在达拉斯中途停留后,汉密尔顿说,在旅程的最后一段,一名空乘人员对她的座位安排提出了异议。
她让一个孩子坐在她腿上,另一个女儿坐在她旁边的座位上。根据美国航空当时的运输条款,两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乘坐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批准的安全座椅,或者在滑行、起飞、降落期间以及“系好安全带”标志亮起时,能够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直立坐在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
机组人员执迷于年龄要求,坚持说她不能在没有增高座椅的情况下飞行。这个尴尬的僵局让妈妈独自飞行变得更加困难。
最后,坐在飞机后面的一名女子——这家人不认识她——主动提出在飞机起飞和降落时把二女儿抱在腿上。汉密尔顿说,她别无选择,只能让孩子坐在一个陌生人的腿上,否则就得下飞机。
这位母亲对这种侮辱感到愤怒,于4月向俄勒冈州巡回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称其“违反合同”和“过失造成精神困扰”。
该声明称,这名机组人员在起飞前找到了这家人,“询问我的座位配置对我的孩子是否安全”。
尽管机组人员与空乘人员争论这些规定,并指出这家人已经被允许在这种安排下乘坐一趟航班,但机组人员表示,这违反了美国联邦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的政策。
最初的诉讼要求赔偿3500美元(6000美元)。她在信中声称:
“美国航空公司将我孩子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因为我的孩子坐在她的座位上,系好安全带,而不是由陌生人照顾。”
这名美国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被邀请与2月8日航班上的两名乘客一起出庭。两人都证实,美国航空公司员工的说法“绝对是假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初尴尬的交流之后,她在飞行中途向汉密尔顿道歉。
尽管提交了一份动议,称汉密尔顿不能“满足她索赔的每一个实质性要素”,但最终航空公司还是让步了,同意在10月27日解决4500个航点的索赔问题,并支付法庭费用。
虽然这与她最初要求的损害赔偿不相等,但汉密尔顿表示,这是“小人物”的胜利。
她指出,这家航空公司没有寻求提供这笔价值约80美元的和解,而是选择了诉诸法庭,聘请了一名私人律师,并允许员工出庭。这很有趣。
“这样做肯定花费了他们数万美元,”她告诉《今日美国》。
该航空公司辩护的关键是,机组人员拥有不受保留的权利,可以“以任何理由”禁止乘客乘坐飞机。
美国航空公司在《美国太阳报》看到的一份声明中说:“美国航空公司努力为每一位与我们一起旅行的人提供积极和热情的体验,同时确保他们在我们的照顾下的安全和舒适。”